— 可靠的安全物聯平臺 —
服務熱線:400-6753-119
您進入并使用西默電氣網站,就說明您同意以下條款。如您不同意以下條款,您將不得使用本網站。
西默電氣網頁的內容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其他國家的版權法和其他法律的保護。您可僅為個人目的,為非商業目的瀏覽、拷貝、打印、傳播本網頁的內容,但必須保持所有版權和其他專有標志的完整性。本網頁的內容拷貝必須包括西默電氣的版權標識。
您在使用我們網頁上個人或任第三方的文章或文檔時,請您遵守這些文檔或文章中的聲明。本網站提供了Adobe Reader下載鏈接,您必須遵守Adobe的許可協議。西默電氣對于您使用該軟件造成的損失或損害不負任何責任,應當根據您與Adobe的軟件許可協議解決。
本網站及其內容系為您的便利提供。西默電氣不保證其網頁不會中斷或沒有錯誤。本網頁的內容是在現狀的基礎上提供的。西默電氣對本網站內容沒有作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 證,其中包括但不限于:關于商業性和對某種特定目的或用途的適用性或非侵權的保證。西默電氣對任何直接、間接、附帶、特殊或后果性的損失,利潤的損失,不承擔 任何責任,即使西默電氣已被告知可能出現類似的損失。
西默電氣提供了若干第三方網站的超級鏈接或指針。提供與這些第三方網站的任何鏈接只是為了提供您方便和信息而已。所鏈接的任何網站中的內容不在我們的控制之下;如果您決定訪問這些網站,則完全由您本人承擔風險和責任。我們提供與第三方網站的鏈接這一事實并不意味著我們贊同、授權或贊助其中任何網站,也不表示 我們與這些第三方有關系。
西默電氣有權隨時更改本網站的內容,而不會通知您。西默電氣也可能會不經通知,在任何時候對本網站介紹的產品、服務、計劃進行改進或更改。
西默電氣不希望您通過網站向我們發送任何保密信息或專有信息、您也不應該這樣做。對于"西默電氣隱私保護政策"中所述的信息,您授予西默電氣根據該政策使用該信息的權 利。對于向西默電氣發送材料或信息,您即授予西默電氣無限制且不可撤回的許可、以使用、復制、顯示、執行、修改、傳送并散發這些材料或信息。您也同意,西默電氣可自由使用您因任何目的而提供的任何主意、概念、技術或技巧。
西默、西默電氣、FIRE-BUS是珠海西默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商標。在此提及的其它產品和公司名稱可能是其各自所有者的商標或商 名。您對本網站的進入在任何情況下不得被解釋為被授予使用本網站出現的任何標記的許可或權利。
發表時間: 2021-04-26 12:01:16
作者: 珠海西默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瀏覽:
方案一 : 集中電源集中控制型(分散式)
功能特點
1、系統組成:應急照明控制器、消防應急燈具專用應急電源、應急照明分配電裝置(可選)、消防應急標志燈具和消防應急照明燈具。
2、供電方式:由主電(市電AC220V)回路向消防應急燈具專用應急電源供電,再由消防應急燈具專用應急電源降壓為DC24V,向該區域各個供電回路連接的集中控制型消防應急燈具供電,應急時由消防應急燈具專用應急電源備電DC24V供電。
3、聯動方式:干接點聯動、串口或RS485聯動。
4、應用場景:適用各種大型商業綜合體、醫療機構、教育機構、寫字樓、展廳展館、交通樞紐、住宅區建筑、園林建筑、工業建筑等
方案二 :集中電源集中控制型(電池主站式)
功能特點
1、系統組成:應急照明控制器、消防應急燈具專用應急電源、應急照明分配電裝置、消防應急標志燈具和消防應急照明燈具。
2、供電方式:由主電(市電AC220V)回路向應急照明分配電裝置供電,再由應急照明分配電裝置降壓為DC24V,向該區域各個供電回路連接的集中控制型消防應急燈具供電,應急時由消防應急燈具專用電源供DC216V至應急照明分配電裝置,再由應急照明分配電裝置降壓為DC24V供電。
3、聯動方式:干接點聯動、串口或RS485聯動。
4、應用場景:適用各種大型商業綜合體、醫療衛生服務機構、教育機構、高端寫字樓、展廳展館、交通樞紐、住宅區建筑、園林建筑、工業建筑等
方案三 :集中電源集中控制型(2線制)
功能特點
1、系統組成:應急照明控制器、應急照明配電箱、消防應急標志燈具和消防應急照明燈具。
2、供電方式:由主電(市電AC220V)回路向應急照明配電箱供電,再由應急照明配電箱降壓為DC24V,向該區域各個供電回路連接的集中控制型消防應急燈具供電。
3、聯動方式:干接點聯動、串口或RS485聯動。
4、應用場景:適用各種中小型商業綜合體、醫療衛生服務機構、教育機構、寫字樓、展廳展館、交通樞紐等
方案四 :集中電源回路控制型
功能特單
1、系統組成:應急電源、分配電箱、消防應急標志燈具;
2、供電方式:由應急電源向分配電箱供電輸入AC220V,再由分配電箱供電至各回路的消防應急標志燈具;
3、聯動方式:干接點聯動;
4、產品功能:超高防護等級、燈具方向可調;
5、應用場所:隧道、地鐵區間等
智能消防應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統技術說明
1.本工程采用"集中控制型消防應急燈具"系統,系統應符合《GB17945-2010》消防應急燈具國家標準,并具備公安部消防產品認證中心出具的產品型式認可證書。
(1) 西默電氣智能消防應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統由應急照明控制器、消防應急專用電源、集中電源集中控制型消防應
急標志燈具、集中電源集中控制型消防應急照明燈具等組成;所有設備及燈具具有唯一地址。
(2)系統內終端燈具集中供電,供電電壓24V,燈具不帶電池,燈具供電時間不小于120min,消防應急燈具專用應急電源供電時
間不小于120min,應急照明控制器供電時間不少于180min
(3)標志燈的顏色應為綠色,其表面亮度應大于50cd/m2,小于300cd/m2。
(4)安裝于距地面0.5米墻壁的疏散指示標志燈,應具有防撞設計,燈體凸出墻面應小于2cm。
(5)通訊匯集模塊安裝在現場配電間內的消防應急燈具專用應急電源內,消防應急燈具專用應急電源落地安裝時宜高出地面50mm以上,安裝在墻上時,其底邊距地面高度宜為1.3 m~1.5m,靠近門軸的側面距墻不應小于0.5m,正面操作距離不應小于1.0m。
2.本系統的管線要求如下:
(1)集中電源集中控制型消防應急標志燈具/照明燈具的電源線及通信線同管敷設、采用{WDZN-BYJ(F)-2*2.5+WDZN-RVSP-2*1.5-SC20}穿鋼管敷設,當使用其它敷設方式時,通信線改為帶屏蔽雙絞線.
(2)集中電源集中控制型消防應急燈具地埋標志燈具采用防水線材:WDZN-BYJ-3*2.5-SC20穿鋼管敷設。
(3)設備層的通訊線采用WDZN-RVSP-2*1.5-SC15穿鋼管敷設,當使用其它敷設方式時,采用帶屏蔽雙絞線.
3.系統基本功能要求:
(1)日常管理OFF/ON程序采用二次編程方法由業主確定;
(2)監控主站系統自動對下層設備及燈具進行實時監測,發生故障時可發出聲光報警;聲故障可手動消除,光故障必須排除故障后解除.
(3)系統持續主電工作48小時后每隔30天能自動由主電工作狀態轉入應急工作狀態,然后自動回復到主電工作狀態;備電持續時間30S-120S。由此保證在災難發生前系統及每一個燈具均是處于完好狀態;系統持續主電工作每隔一年能自動由主電工作狀態轉入應急工作狀態并持續至放電終止,然后自動回復到主電工作狀態;且不小于30分鐘。由此保證在災難發生前系統及每一個燈具均是處于完好狀態;
(4)強迫點燈:火災信號輸入,全系統燈具均進入強迫點亮狀態;
(5)緊急疏散程序方案:需要時可統一據火災信號標志燈進行編程:對危險區域的樓梯出口燈關閉,指向危險區域的應急標志燈的箭頭調整。燈具有頻閃功能,吸引人們視覺注意,引導人員安全快速的逃離危險區域。當發生火災時,消防中心收到火災報警器的火災信息后,與智能疏散系統主機消防聯動,把火災信息發送給智能疏散系統主機,智能疏散系統主機收到聯動信息后,進行邏輯分析,再發送命令給所有燈具。
4.消防聯動可用以下方式之一實現:
(1)采用干結點由FAS系統按每個(或匯集)防火分區一個著火點信號方式提供給XIMO8000 V4系統;
(2)采用RS232、RS485或CAN接口,標準modbus協議由FAS按每個(或匯集)防火分區一個著方式提供給XIMO8000 V4系統。
5.本系統作為安全系統,中央監控主站設于消防中心機房內.為了確保XIMO8000 V4內系統的穩定性,免受計算毒及惡意攻擊對系統的損害,除接受經專門的編程的FAS系統防火分區一個著火點信號輸入信號及對應返回信號外,其它均采用非開放的運行模式(內系統自行管理,對外只是單向傳送信息).
6.系統施工時應通知系統供應商派遣技術人員到現場指導。
注:
(1)施工時,各不同種類的線型用扎帶扎好,避免線材混亂錯接,以便于以后排查;
(2)如工程項目里有地埋指示燈;同一條直線方向地埋指示燈表面的logo標志需統一放置一側;美觀整潔。